當然,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民事糾紛可以協商或調解,也可以直接起訴或申請仲裁。
文章鏈接: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起訴狀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民事訴訟的最新時效
訴訟時效: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壹百九十六條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下列訴訟請求不適用訴訟時效:
(壹)請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權利人、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的;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時效的起點
1.因侵權產生的債務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的事實和行為人知道時起計算。其中,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期間,損害明顯的,從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當時未發現傷情的,經檢查並能證明是侵權所致的,從傷情診斷之日起計算。侵權行為繼續的,訴訟時效從侵權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
2.有約定履行期的債務,從履行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因為債務人直到履行期屆滿才履行債務,債權人應當根據債務的內容知道侵權事實,因此可以從此時起行使請求權。
3.沒有約定履行期的債務,從債權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者優惠期結束的次日起計算。因為在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中,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履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的要求,則構成侵權事實,債權人可以行使請求權。法律或合同規定了優惠期的,債權人的履行請求只引起優惠期的開始,當優惠期結束,債務人仍不履行時,產生請求權。
4.對於以不作為為義務的債務,訴訟時效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的行為時起計算。因為不實施相應行為是債務人的義務,所以侵權事實在債務人實施相應行為時構成。債權人壹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違反了不作為義務,就可以行使請求權。
以上是可以為妳直接起訴到法院的民事糾紛的相關法律內容。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內容都有了壹定的了解。當然民事糾紛是可以訴訟的,訴訟是所有人的權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