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又稱民事糾紛,是法律糾紛和社會糾紛的壹種。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和有關行政部門調解,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民事糾紛律師費1。計時收費(1)適用範圍:所有律師服務(2)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3)上下浮動幅度:20%。2.計件收費(65,438+0)。刑事:(1)偵查階段:2000-6000元(2)偵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因時間或地域跨度大,屬於集團犯罪等意義重大的案件。刑事自訴和擔任被害人代理人,參照上述標準執行。(2)民事、行政訴訟:(1)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2)涉及財產:以1000-8000元的基本費用為基礎,分期計算並累計爭議標的金額: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50000-10免除。: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654.38+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3% 50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其他費用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案卷檢索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費用(1)對刑事案件的指控是逐案確定的。1.調查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2.在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3.壹審階段每件收費10000-30000元。4.家庭生活特別困難且符合當地法律援助條件的非北京市區案件,將屬於上述標準範圍。(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上訴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三)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從第二階段起酌情減少收費。(4)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罪或者數個犯罪事實的,可以按照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對其進行數罪並罰。第三,律師費誰來承擔?國際上民事訴訟律師費的承擔模式主要有三種:1,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模式,主要以法國、德國、英國等壹些大陸法系國家為代表,即勝訴方應支付律師在各種訴訟中的合法報酬和費用;2.個人負責、特別適用為輔的模式,以美國為典型代表,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和得出的法律結論,對律師費用的請求作出單獨判決;3、各負主要責任,明確例外模式,以日本為代表,如日本最高法院已裁定侵權的受害者必須提起訴訟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如與侵權行為有因果關系的損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從中可以知道民事糾紛、刑事訴訟、律師費由誰來承擔。他們24小時在線,可以隨時回答妳的法律問題。
法律客觀性: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律師服務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收取,如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等。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