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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蛋白報銷的最新政策

壹般來說,血液制品和蛋白制品不能報銷,但急救用的可以報銷。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999號),為管理血液制品的使用,保障參保人員因特殊臨床指征進行急救和搶救的需要,特作如下規定:《藥品目錄》中的“血液制品”

1,全血;2、血漿;3.手紅利細胞懸液;4.手動濃縮血小板;5、機器采集血小板;6.洗去紅細胞;7.冷沈澱;8.白細胞去除;9.濃縮白細胞;10,人血白蛋白。使用限制:工傷保險或有低蛋白血癥以下適應癥之壹者可使用,血漿蛋白低於30g/L,5天內提供血漿蛋白檢驗報告;維持治療中血漿白蛋白不應超過40g/l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壹般來說,人血白蛋白是不能醫保報銷的,但是有的地方政策不壹樣,有的地方也允許人血白蛋白醫保報銷。購藥者如果想清楚人血白蛋白的醫保報銷問題,最好親自到當地醫保咨詢處咨詢。

_ _人血清白蛋白由接種乙肝疫苗的健康人血漿或血清制成,采用低溫乙醇法等其他合適的方法提取。人血白蛋白又名貝林,被很多人稱為生命產品和救命藥。通過給患者靜脈註射人血白蛋白,對乙肝等疾病患者起到增強人體免疫力和抵抗力的作用。

_ _此外,貝林還可用於失血性外傷和燒傷引起的休克,或肝硬化、腎病引起的水腫或腹水。可以說,貝林其實是臨床急救的特效藥之壹,療效也是顯著的。

人血清白蛋白是壹種人血制品。由於原料來源於人體血液,雖然原料血漿經過了相關病原體的篩選,生產過程中增加了去除和滅活病毒的措施,但理論上仍存在傳播壹些已知和未知病原體的潛在風險,使用時要權衡利弊。

_ _人血白蛋白的主要成分是人血白蛋白,輔料是辛酸鈉、氮化鈉和註射用無菌水。本品為微粘稠、黃色或綠色至棕色澄清液體,不應渾濁。

_ _醫療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未按時足額支付的,不論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保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繳納其總繳費基數的10%,職工大病統籌繳納本人工資的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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