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權利根據其內容是否為財產利益,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物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既包括財產權,也包括債權和繼承權,還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人身權是指沒有直接財產內容,與主體不可分割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根據權利的功能,民事權利可以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能夠直接控制權利客體並享有其利益的權利。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要求他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權利。
抗辯權,從廣義上講,是指對他人的主張進行抗辯或者否定他人的主張的權利,其中有些被稱為異議之權;狹義上是指與請求權相對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通過表達自己的意誌改變法律關系的權利。
(3)根據民事權利的有效範圍,民事權利可以分為絕對權利和相對權利。
絕對權,又稱世界權,是指其效力延及所有人的權利,即義務人不特定於任何人。財產權、知識產權和人身權都是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人權,是指其效力延伸至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債權是典型的相對權。
(4)根據兩種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系,公民權利可以分為初級權利和次級權利。主權利是指兩個相關權利中能夠獨立於另壹個權利而存在的權利。
從屬權利是指兩項相關權利中,其效力受另壹項權利限制的權利。
(5)根據二者之間是否存在派生關系,民事權利可以分為原始權利和救濟權利。
原始權利是基本權利,是民事權利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救濟權來源於原始權利,是在原始權利受到侵害或存在被侵害的現實危險時產生的壹種保護性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第二,行使公民權利的原則
根據《民法》第130條和第132條,行使公民權利應遵循以下兩項主要原則:
(1)自由鍛煉原則。權利的行使是權利人的自由,應當由當事人決定,其他任何人不得幹涉。
(二)正當行使和禁止濫用權利的原則。權利人應當根據權利的目的正當行使權利,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禁止權利濫用。
三、公民權利的特征是什麽?
公民權利有三個基本特征:
(1)平等。每個公民不分年齡、性別、民族、宗教信仰、職業、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
(2)連續性。公民從出生到死亡的民事權利,法人從成立到消滅的民事權利,自始至終享有法定的民事權利;
(3)真實性。由於我國社會主義物質基礎雄厚,民事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是有保障的。
以上為您詳細介紹了關於民事權利種類的相關知識。根據以上文章的詳細解釋,相信妳已經知道了民事權利的種類,壹般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