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說律師代理什麽案件賺錢,訴訟標的大、事實清楚、壹次性債務或財產糾紛的民事案件賺錢最多。因為律師費是按照訴訟標的大小收取的,標的越大收費越高。
以下是政府指導價和上海市律師收費的相關規定。
壹、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或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二、《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本市律師服務收費的政府指導價標準如下:
1.計件工資率
(壹)代理刑事案件
1.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偵查階段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15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3.初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參照上述標準酌情收費。
(2)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金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下列比例累計:
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比例為5%-7%;
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為3%-5%;
654.38+00萬元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部分費用占比654.38+0%-3%;
1億元以上部分的收費比例為0.5%-1%。
四。費用描述
(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者犯罪事實的,可以根據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按件起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既涉及財產關系又涉及非財產關系的,可以按照較高者計算。
反索賠案件可以根據本案的費用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按照壹審標準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在規定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和相關辦法由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並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5)除特別說明外,上述收費標準均指訴訟案件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獨立代理案件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的,執行壹審階段收費標準。代表過前壹階段的,從後壹階段開始減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