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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術語解釋

壹、民事責任的名詞解釋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民事義務包括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以及積極和消極義務、作為義務和不作為義務。民事責任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包括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民事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的簡稱,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民法規定的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的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民事責任是壹種法律責任,是保障民事權利和義務實現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它主要是壹種民事救濟手段,旨在恢復受害人被侵害的權益。

二、民事責任的特征

民事責任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填。民事責任的強制性是其區別於道德責任和其他社會責任的基本標誌。強制性民事責任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

1)民事主體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或者因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侵害他人財產、人身,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

2)民事主體不主動承擔民事責任時,通過國家有關機關強制承擔責任、履行民事義務。

2.財產。民事責任以財產責任為主,非財產責任為輔。壹方不履行民事義務給另壹方造成了財產和精神損失,通常通過財產賠償的方式予以恢復。但是,單靠財產責任不足以彌補受害人的損失。所以民法典也規定了壹些輔助性的非財產責任。

3.補償性的。民事責任僅限於賠償民事主體遭受的損失。就違約責任而言,旨在使當事人的利益達到合同正確履行的狀態;侵權責任旨在將當事人的利益恢復到損害發生前的狀態。希望對妳有幫助。

三、民事責任主要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清除障礙;消除危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規定,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壹百七十九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

(1)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返工和更換;

(7)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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