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對實施家庭教育負有責任。
第二,加強支持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第三個回應是雙減負,促進法是對雙減負政策的積極回應,貫徹了中央關於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家庭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文件精神。
第三,為弘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重視家庭、家庭教育和家風,促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孩子成長中的問題大多在家庭教育。在壹些社會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家庭教育的缺失,因此加強家庭教育是保證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預防違法犯罪的有效措施。
第四,家庭教育對家庭幸福也很重要。社會進入新時代,國家強調要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家庭教育立法保障兒童健康成長對國家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只有孩子健康成長,我們才有國家未來發展的人才。那麽家庭教育就是壹個重要的措施和手段。
《家庭教育促進法》對家長的意義
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不僅僅是承擔在家當老師的任務,還要幫孩子做作業,看孩子做題,喊累了喊累了也不能證明妳的家庭教育好。家長要關註孩子的身心健康,培養孩子的情商、習慣、價值觀、學習能力、上進心、自尊心。很多孩子學習不好,出現心理問題,往往就是這些因素造成的。
改變家庭成為學校課堂的延伸,家長成為學校老師的幫手,家庭教育回歸本真。以德為先,培養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彰顯其在未成年人道德培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促進法從法律角度將家庭教育從學校教育的從屬地位中解放出來,讓大教育體系的子系統有序規範運行,讓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有機結合,確保大教育體系的穩定和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