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個人和團體向消費者推薦產品,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可能承擔連帶責任。這裏只向消費者推薦產品,不包括親朋好友之間推薦某樣東西好,而是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推廣產品的行為。
如果某個名人代言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時消費者可以依法對該名人提起民事訴訟。這裏需要強調的是,由於明星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沒有國家機關會以公訴人的身份提起訴訟,消費者需要自己起訴維權。也就是說,如果妳不起訴他,法律不會追究他的責任,但是如果妳起訴他,訴訟不壹定能贏,因為我國法律對明星代言沒有明確的責任劃分,法院只能通過法律的相關解釋條款來判斷責任。如果認定明星的行為違法,那麽他會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對於民事訴訟,世界各國的標準都是民不訴,官不究。如果不想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就沒有辦法制衡明星的行為。但產品質量問題壹旦形成大輿論,就會對明星造成嚴重影響,讓他付出壹定代價。
近年來,明星越來越註重自身的輿論影響力,所以在代言產品時會非常謹慎,不會代言沒有通過官方認證的效果和質量不確定的產品,所以關於明星代言產品質量問題的事件並不多。壹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大部分輿論都會把矛頭指向產品的生產廠家,而不是某個明星,商家也會想辦法通過危機公關來解決這個問題,以免擴大矛盾的輿論。明星代言成本很高,小公司壹般請不起大明星代言,而三無產品不敢請明星代言,所以我們看到很多出現問題的品牌多是直接廣告,很少有明星參與。
事實上,雖然中國的粉絲更關心名人的私生活,但我們大多數人都選擇對名人代言的產品更加寬容。所以在這方面,粉絲和明星的直接沖突很少。然而,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商務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年輕明星和網絡名人也參與了產品的推薦。他們壹般利用自己的影響力來推廣自己的產品,不需要代言,這些產品在品牌上很難得到保證。之前也有過網絡名人推薦的化妝品導致用戶皮膚過敏的案例。這時候消費者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