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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案不二審”在某國法律中是什麽意思?中國有這樣的法律嗎?

事實上,壹個案件不二審,意味著法院不會對同壹個案件提起二審。這個二審不代表案件壹審二審。這是美國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同壹個人不能因為同壹個罪名被審判兩次。這個系統在中國是不存在的。

法律分析

“壹案不審兩次”的正確說法是“壹件事不再處理”。所謂“壹事不再理”原則,是壹項重要的訴訟制度,是各國訴訟法確立的壹項重要的基本原則。“壹事不再理”的基本內涵是,對於同壹案件,或者雙方當事人有爭議的同壹法律關系,當事人不得提起兩次訴訟。對於法院來說,雙方爭議的法律關系已經作出生效判決的,可以不重復判決。壹事不再理,又稱壹事不再理,起源於古羅馬法的壹項刑事訴訟原則,是指判決或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不能再進行起訴和審判,因為此時的案件根據法院的審判已經產生了既判力,不能通過反復審判推翻,從而維護了法律的秩序和尊嚴。國際刑法中的壹事不再理原則因其在維護判決的嚴肅性和法律的權威性、實現訴訟經濟、防止管轄權沖突和保護被告人權利不受侵犯等方面的積極價值,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註,成為解決刑事管轄權沖突等相關問題的重要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壹)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應當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訴的除外;(六)依法在壹定期限內不能起訴的案件,不予受理;(七)不準離婚、調解的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新的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壹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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