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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法律主觀性:

我們都知道,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的義務。其中,職工個人醫療保險的費用由單位和職工雙方繳納。

壹、員工個人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在壹級甲等醫院,最低起付標準為3萬元,基本醫保90%可由統籌基金支付,職工個人需支付10%。如果浮動標準超過3-4萬元,其統籌基金支付高達95%,職工個人只需承擔5%左右。最低起付線4萬元以上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個人支付3%。

2、二級醫院,起付標準30000元,基本醫療保險87%可由統籌基金支付,職工個人繳費達到13%;醫療費用超過3-4萬元的,可由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個人需支付8%;醫療費用超過4萬元的,基本醫療保險最高可由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個人只需支付3%。

3.在三級醫院就診,最低起付標準為醫療費用3萬元,基本醫療保險85%可由統籌基金支付,職工個人只需支付15%;醫療費用超過3-4萬元的,基本醫療保險90%可由統籌基金支付,職工個人只需支付10%;醫療費用超過4萬元的,統籌基金可以支付95%,職工個人只需支付5%。

4.其中,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只占職工繳費比例的60%。

二、員工個人醫療保險報銷的前提條件

1.申請人已辦理參保手續,並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2、參保人員在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行支付現金,並保存相關單據和資料。

3.前往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定點醫保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院、三甲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和急診費用。

4.準備原始發票:個人現金支付普通門診、急診費用,產生的醫保三大目錄範圍內的醫療費用。

5.帶上醫保卡和本人身份證:65438+每月0-20號。當月費用在次月申報,當年費用在次年1-20前申請報銷。

6.參保人向單位或社保所提交單據,單位或社保所將單據錄入企業版,然後向醫保中心申報電子信息和單據。

員工壹旦生病,需要醫保報銷。壹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根據醫療水平的不同和醫療費用支出的多少而不同。以上是員工個人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相關律師。

法律客觀性:

《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首保並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自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費的,從次月1起暫停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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