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聯合國制裁
聯合國會員國通過了對壹些國家的個人或實體實施制裁的決議。然而,聯合國決議的效力並不直接影響會員國的個人、企業和其他主體。而是通過轉化為國內法律法規來達到制裁的效果。中國通過外交部轉發聯合國決議,通知所有單位遵守聯合國制裁。
第二,美國的制裁
美國對外制裁通過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單方面對壹些國家實施制裁,屬於單邊制裁,範圍比聯合國制裁名單更廣。但是美國的制裁更加有力。美國的制裁可分為壹級制裁和二級制裁。
主要制裁對象是美國主體,如美國企業、美國自然人、美國境內其他國家的人或企業。但二級制裁針對的是非美國主體,比如各國的企業和自然人。次要制裁主要是對伊朗實施的。例如,無論美國對伊朗采取何種制裁措施,在華企業與美國OFAC發布的SDN名單中所列實體進行交易,或者使用美元通過美國金融機構與伊朗實體進行交易,都將受到美國的制裁。比如歐洲的法巴銀行,中國的昆侖銀行,還有壹些石油國企被美國制裁。
制裁的後果包括不允許美國企業為其融資,不允許政府采購,甚至處以巨額罰款。好在2065 438+06 65438+26 10月,JCPOA計劃實施後,大部分針對非美主體的制裁已經暫時中止。但是,美國的制裁就像壹張巨大而細密的網,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觸犯。因此,歐洲金融機構在面對美國制裁時格外謹慎,因為他們多次受到嚴厲懲罰。
並不是說中國企業不能與OFAC制裁名單上的企業或個人進行交易,而是要根據其制裁情況進行分析。在歐美的金融機構,有專門的團隊來審核每筆業務的制裁風險。而且歐美從事合規業務的律所專門為相關業務提供制裁風險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