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關系包括人格權法律關系和身份權法律關系;
2.財產法律關系包括物權關系和債權關系。財產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3.債權包括合同債務、侵權債務、不當得利債務、無因管理債務等。常見的合同關系、親子關系等都是民事法律關系,受民法調整。
根據不同的標準,民事法律關系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根據是否具有直接的財產利益,可分為民事法律關系、財產法律關系和人身法律關系;
財產法律關系是指與財產直接相關的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人身關系是指與主體不可分割的、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2.民事法律關系按義務主體的範圍可分為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
絕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不特定,除債權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是義務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相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3.民事法律關系按內容的復雜程度可分為單壹民事法律關系和復合民事法律關系;
十種民事法律關系是:
1,財產法律關系是指與財產直接相關的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2.人身關系是指與主體不可分割的、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3.絕對法律關系是指債務人不特定,除債權人以外的所有人均為債務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4.相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5.單壹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只有壹套相應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6.復合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兩組或兩組以上權利義務相對應的民事法律關系;
7.權利的民事法律關系是指民事主體根據自己的法律行為而形成的並能正常實現的民事法律關系;
8.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因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民事法律關系;
概括起來,民事法律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
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文章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