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男方有家暴,有證據證明,孩子的撫養權壹般會判給女方;
2.離婚後,父母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3、對於不滿兩歲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
4.對於已滿兩歲的孩子,如果父母在撫養問題上不能達成壹致,法院會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和孩子的真實意願做出判決。
兒童的監護:
1、監護權的基本概念:監護權是指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2.監護權的決定因素:法院在決定監護權時會考慮很多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齡、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孩子的意願等。
3.關於撫養權的法律規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子女的撫養權可以由雙方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4.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在特定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比如父母壹方的撫養權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者不利於子女成長時。
綜上所述,當存在家暴且有確鑿證據時,女方更有可能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同時,不管孩子多大,父母都有撫養的義務,但對於兩歲以下的孩子,母親通常是直接的撫養方,而對於兩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根據父母的具體情況和孩子的意願來決定監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