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還彩禮的條件是什麽?
彩禮的返還需要壹定的條件才能實現。《婚姻法解釋二》規定了三類可以返還彩禮的情形:給付彩禮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即使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即已離婚;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方生活困難,離婚時也可作為請求返還彩禮的理由。
2.同居分居後需要返還彩禮嗎?
婚姻登記是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壹。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未登記婚姻關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不願繼續共同生活,給對方造成壹定損失的,對方請求返還彩禮的,請求彩禮的壹方應當按照公平原則返還。
如果雙方未登記結婚,但長期以夫妻名義生活,解除婚約後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時,不能單方面引用《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判決女方返還男方財產,而應充分考慮女方所受損失。
3.誰可以起訴要回彩禮?
應該是當事人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對於已經結婚的人,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的原、被告自然都是已經結婚的男女。對於未辦理結婚登記返還彩禮的情況,由於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父母給付彩禮,另壹方父母接受彩禮,因此當事人還應包括雙方訂立婚姻的父母,即彩禮糾紛的訴訟當事人應包括雙方父母。
二、哪些東西不應該算彩禮?
1,愛情裏送的禮物
由於法律沒有明確界定彩禮的內涵,實踐中爭議很大。但按照通常的觀點,給付彩禮是締結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終目的是締結婚姻。戀愛中的男女送禮物只是維持感情的壹種方式,很難說是為了締結婚姻。所以戀愛中贈與的禮物不屬於彩禮的性質,不能按照彩禮的要求返還。
2、變更費、認購費
親戚朋友送禮,如改口費,訂閱費等。這種情況下,因為女方通過自己的行為支付了相應的對價,所以不能算作彩禮。
另外,如果彩禮錢已經用於日常消費,則不予退還,婚禮過程中的實際支出也不予退還。雙方見面時接受的禮金將作為禮物處理,使用時間長的衣服不予退還。
3.騙取彩禮的行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有的人是通過欺騙獲得彩禮,然後直接跑路,聯系不上任何與之相關的人。這些行為可能涉及刑法中的詐騙罪。
詐騙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所以對於涉嫌通過訂婚騙取彩禮的,可以以詐騙罪起訴。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基於以上介紹,符合法律規定的彩禮,應當在婚姻關系未成立後返還。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紹,妳對哪些彩禮需要返還的法律知識有了壹定的了解。如果您對此有任何法律問題,請咨詢華律的律師。com,他們會給妳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