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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新標準

法律分析:1。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拆遷分別補償。“分開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分開。農村宅基地產權屬於村集體,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宅基地拆遷有兩種補償方式。壹個是宅基地補償,壹個是房屋補償。因為宅基地產權屬於村集體,這部分補償屬於村集體,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者。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所以房屋的補償屬於村民。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麽村集體就要把宅基地重新分配給村民,讓他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

2.土地補償的對象是土地使用權,壹般分為兩種形式:壹種是貨幣補償,壹種是置換補償。貨幣補償是按照相關補償標準,直接支付給妳妳的宅基地;置換補償就是在規劃安置區內以不同的低價折合成多少平米來安置妳。

3.房屋拆遷補償價格由宅基地位置補償價格和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組成。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位置補償價格x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長遠生計。征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用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並公布該地區的綜合地價確定。區域綜合地價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原土地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或重新公布壹次。征用農用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以外的土地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按照先補償後搬遷、改善居住條件的原則,對農村村民房屋進行公平合理補償,尊重農村村民意願,通過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補償,並對因征收引起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費用給予補償,保障農村村民的居住權和合法的房屋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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