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生育權是壹項基本人權。公民的生育權是與生俱來的,產生於國家和法律之前。那麽,男性有生育權嗎?如何理解生育權?用戶咨詢:男性是否享有生育權?四川聚衡律師事務所朱婷婷律師回答:男性有生育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公民不分性別都有生育子女的權利,法律首次明確規定男性有生育子女的權利。生育權的行使有兩個前提條件:壹是不能違反國家現行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第二,行使自己的生育權不應幹涉他人合法權利的行使。中國法律規定的生育權包括以下幾個部分:(1)自由負責地決定生育子女的時間、數量和間隔的權利。(2)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權利和不生育子女的自由。公民有選擇要不要孩子的權利,不生孩子不應該受到歧視。(3)夫妻在生育權問題上享有平等權利。從理論上講,生育是男女雙方的行為,單方面是達不到的。因此,壹方不能強迫另壹方實現這壹權利。這種權利應該建立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只有在兩個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實現。(4)生殖健康權。生殖健康是指人們能夠擁有滿意、安全的性生活,能夠生育,能夠自由決定是否生育、何時生育以及生育多少。朱婷婷律師分析:生育權雖然是壹項人格權,但與其他民事權利相比,它具有獨特性:(1)強制性。雖然所有的民事權利都會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比如禁止權利濫用、公序良俗、誠實信用等原則,但是八個人會承擔壹些義務。但是,生育作為人類世代延續的必要手段,是個人對人類和社會的義務。生育也關系到異性主體的諸多權利;許多權利與下壹代有關;它關系到婚姻家庭領域乃至國家和社會的和諧與秩序;它還關系到壹個民族的倫理道德秩序。因此,與其他民事人格權如生命健康權、姓名權、隱私權等相比,生育權的行使必然要承擔越來越多的必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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