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這名男子因在範靜金頂上雕刻了四個大字而獲得了65438+20萬元的賠償金。該男子此舉的初衷是什麽?

這名男子因在範靜金頂上雕刻了四個大字而獲得了65438+20萬元的賠償金。該男子此舉的初衷是什麽?

該男子的本意是想在範靜留下自己的名字,讓更多的人知道他去過範靜,但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件中的男子到貴州範靜旅遊,在爬範靜的紅雲金頂時不得不排隊等候。然而,在排隊等候時,他用自己的拐杖在範靜金頂的懸崖上刻上了它?麗水陳果?四個字對江口範靜金頂崖文物造成了破壞,其在金頂刻字視頻在各種網絡平臺、短視頻平臺廣泛發布,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這個人在範靜金頂上刻了四個字,包括他的家鄉和他的名字。他的初衷是將自己的信息永遠留在範靜,但他的做法實在不可取,因為範靜金頂上的臼齒是重點保護對象,是具有重大意義的文物。他在他們身上的題詞對這些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害,國家有相關的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所以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其克制行為在視頻平臺廣泛傳播後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因此當地檢察院提起了公益訴訟。

這個人被判賠償654.38+0.2萬,這是他的行為,也是他的不當行為應該付出的代價。不管他的初衷是什麽,他的行為都是錯誤的,別人應該引以為戒。其實他的行為並不是個例和各地的旅遊史,尤其是在壹些有紀念意義的石碑或者地方,妳會經常看到“某月曾到訪此處”的字樣,還有很多人的名字刻在壹些地方。其實這些行為都是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在旅遊景點的文物上刻字留名是違背社會公德的惡劣行為,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而且破壞國家重點保護文物的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這種行為壹定要禁止,自覺遵守,做到文明旅遊,文明觀光,堅持不做破壞文物和景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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