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國的法制化程度越來越高。人們在發生民事糾紛後會選擇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常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他們要收取壹定的費用,收費標準要按照嚴格的規定收取。南京法院收取民事訴訟費用有哪些規定?以下是詳細介紹。
1.計件工資率
(壹)不涉及財產2500-10000
(2)涉及財產
不到1000元2500元
大於65438+10萬元小於等於65438+10萬元4-7%
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3-6%
50萬元以上但小於等於654.38+0萬元且小於等於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小於等於654.38+00萬元,小於等於654.38+00萬元,大於654.38+00億元。第二,計時收費
100-2500元/小時
1,30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1小時,30分鐘以下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在途時間減半。
2、根據壹名律師辦理事務的時間,需要兩名或兩名以上律師分別計算時間並相加後確定。
三、壹般案件收費
1.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反訴案件,分別按照壹審案件收費標準收費。已代表前壹階段的,從後壹階段起減半。
2.如果妳代理這個訴訟,同時代理壹個反訴案件,反訴標的金額分別減半收取。
3、實施風險代理收費,收費金額最高不得高於合同金額的30%。合同不明確或者顯失公平的,應當作出有利於委托人的解釋。
四、其他費用
1.委托人來自境外或者港澳臺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咨詢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的代表機構辦理類似的法律事務,並與委托人協商確定費用數額。
2.律師事務所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支付的律師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案卷檢索費等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師事務所在省內其他城市或者外省辦理案件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律師事務所根據實際發生額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另行收取。律師事務所需要提前收取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托人提供預計費用。確需變更預計費用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涉及的財產越大,收費就越高。所以,訴訟費是解決民事糾紛時的壹筆不小的開支,提起訴訟時要註意訴訟費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