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戶口本;
3.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補辦護照的步驟如下:
1.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縣級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個人護照申請時,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口本首頁、個人資料頁、變更頁及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受理後,立即拍攝護照專用照片,繳納護照工本費,領取《因個人原因出境證明回執》;
5.辦護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制發護照需要7至14個工作日。辦護照時,必須帶上身份證或戶口本和《因私出境證件申請回執》。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換發時,除提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普通護照原件及其復印件。
在境外定居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應當向暫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並提交普通護照原件、出境定居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及復印件。第十二條普通護照損毀、丟失或者被盜的,公民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補發。申請時,除提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相關材料:
(壹)證書損壞申請補發的,應當提交損壞的證書及損壞原因的說明;
(二)證件遺失或被盜申請補發的,應提交遺失證明及遺失或被盜情況說明。
定居境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應當向暫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除前款相應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出國定居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