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司法鑒定管理,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司法部有關規定和《省司法廳辦公廳關於征求江蘇省司法鑒定機構發展規劃的通知》,制定《南京市司法鑒定機構發展規劃(2014-2015)》。
壹、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建立統壹的司法鑒定管理制度的目標,合理配置資源,積極有序發展,加強司法鑒定機構、業務和職業道德建設,推進司法鑒定規範化、法制化,滿足訴訟需求,維護司法公正,為建設“平安江蘇”、“法治江蘇”、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司法鑒定機構的設置遵循以下原則:總量控制、有序發展、滿足需求、方便群眾、優化配置、合理布局、整合資源、突出公益性。
三。從2014到2015的發展計劃
1,在浦口區設立1法醫臨床學法醫機構;
2.在江寧或其他偏遠地區設立1法醫機構;
3、在主城區設立1綜合司法鑒定機構。
第四,理由依據
1.南京市有17司法鑒定機構,261司法鑒定人。按主辦單位性質:衛生部門主辦5家,教育部門主辦2家,科研部門主辦1家,企業主辦4家,其他組織主辦5家;從業務範圍來看,五項以上業務2項,四項業務1項,三項業務1項,兩項業務2項,壹項業務11項;按鑒定業務類別分,法醫9人,精神病1人,文書司法3人,痕跡司法3人,痕跡物證7人,電子數據2人,建築工程司法4人,視聽資料1人,其他5人。總體來說,南京市鑒定業務範圍單壹的機構較多(11),法醫臨床學機構數量不足(僅5家),且多集中在市中心。為此,按照“法律服務全覆蓋”的要求,擬在浦口、江寧等偏遠地區設立兩家法醫司法鑒定機構。
2.司法鑒定業務統計顯示,2014912年我市共立案偵查案件,較2012年增長23.3%。其中法醫臨床9442例,法醫病理學198例,法醫物證2738例,法醫毒物14例,法醫精神病634例,文書1597例,痕跡273例,其他16例。根據這壹增長趨勢,司法鑒定機構應適當增加,以滿足司法機關日益增長的訴訟需求。
3.按照“優先發展訴訟類和社會突發事件類鑒定機構,重點依托國家和社會優質資源建立鑒定機構,推進高質量、高水平的公共鑒定機構”的建設思路,與有實力的單位聯手,建設具有專業特色的鑒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