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發[2065 438+08]67號)及《關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相關工作的說明》要求,所有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造價工程師壹級職業資格考試。
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參加壹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或高等職業教育)大專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取得土木工程、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貿等專業大學專科(或高職)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6年。
2.取得工程教育專業評價(認證)合格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取得工程、管理、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工程、管理、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擁有工程、管理、經濟學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1年。
5.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65,438+0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參加壹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試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申請免試部分科目者,報名時應提供相應材料。
(3)取得造價工程師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並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後,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此證書作為註冊時增加專業執業類別的依據。
(四)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6]64號)要求,原則上報考人員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