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個人8%;
2、醫療單位繳納8%;個人為2%;
3、失業單位繳納2%;個人1%;
4.產科單位繳納0.8%;個人不用繳費;
5、工傷單位繳納0.8%;個人不用繳費。
6.公積金:公司繳納5-12%,個人繳納5-12%。
五險壹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
1.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的保障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界限終止勞動義務或者因年老退出工作崗位後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
2.醫療保險是補償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的保險。職工因患病、受傷或生育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3.失業保險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執行,是由社會設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計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4.工傷保險,是國家或社會對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病的勞動者及其家屬提供醫療、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救治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壹種社會保障制度;
5.生育保險,是指懷孕、生育女職工暫時停止工作時,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國家或社會對生育職工提供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6、住房公積金,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