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顱骨凹陷或粉碎性骨折為輕傷;
2、腦神經損傷引起的相應神經功能障礙為輕傷二級;
3.頭部外傷後出現神經癥狀的患者為輕傷。
賠償標準: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傷情嚴重到構成傷殘等級的,還可以進行司法鑒定,根據鑒定結論主張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和鑒定費。
頭部輕傷賠多少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分析:
1,應當賠償實際醫療費、誤工費、後續治療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
2.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也構成殘疾;
3、造成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財產賠償。
交通事故後的索賠流程
1,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告,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調查並確定損壞情況。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迅速派出理賠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按規定核實受損車輛和財產的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如果有人受傷,應迅速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
4.通過調解解決案件。財產損失數額確定後,受傷人員治愈出院後,或者交警部門對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後,由交警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事故雙方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後結案;
5.提交索賠。調解結束後,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理賠材料;
6.索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和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後,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然後結案。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其他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按照本條第壹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的事項,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