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出入境證件的照片需要達到壹定的標準,包括不能佩戴耳環、項鏈、眼鏡、美容隱形眼鏡等飾品。這是因為護照需要記錄每壹個中國公民完整的面部特征,包括耳朵,以保證他和照片完全匹配,證明他是中國公民。所以在辦理護照時,要遵守相關規定,摘掉耳環。
護照辦理提交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壹張,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復印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提交本人臨時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復印件;
4.定居境外的中國公民,應當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境外定居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居留申報證明及復印件;
5.國家工作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應當按照規定提交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6.現役軍人應當提交軍官證及其復印件,並按照管理權限辦理批準手續。
綜上所述,為了保證護照照片符合要求,辦理護照時不要佩戴耳環或其他首飾。申請人可以在拍照前仔細閱讀相關規定,確保自己的照片符合要求,避免因為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延誤辦理進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18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
第1019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