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家庭伴侶是什麽意思?

家庭伴侶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境內公司是指采用公司制的境內企業,包括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和境內個人資產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制企業。

國內公司與普通企業的區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類型不同。內資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國內公司,普通企業還包括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實體。

第二,法律地位不同。內資公司是法人,具有法人資格、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普通企業不壹定具有法人資格,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

第三,註冊法不同。內資公司登記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而普通企業登記的法律依據包括《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四條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合夥企業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夥”字樣。

第十六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托法定的評估機構評估。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評估方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約定。

第十七條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確需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所在地;

(二)合夥目的和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方式;

(六)執行合夥事務;

(七)入夥和退夥;

(八)爭議解決方式;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十)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上一篇:有哪些法律保證資源不會被破壞?
  • 下一篇:農村人壹定要看放棄宅基地能拿多少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