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康證體檢中,很多城市根據國家規定取消了乙肝五項中乙肝表面抗原的檢查。2011健康證體檢項目主要包括體檢,包括身高、體重、外傷等。肛門檢查主要是堅持是否有大腸桿菌、肝炎等傳染病;醫學檢查,通過測量血壓和聽心跳等。,來大致判斷是否有疾病;胸部x光檢查,檢查是否有肺結核等疾病;肝功能檢查,通過轉氨酶的數值來判斷肝細胞是否受損或有傳染性很強的肝病;血常規等。不同類型的健康證檢查項目會有所不同,壹般會根據檢查結果簽發不同類型的健康證。
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名單,到健康檢查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統壹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表》。
辦理健康證前先體檢。
1,身份證和個人免冠壹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站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壹張為健康證),填寫姓名、性別等基本信息。
2.實驗室采血和大便肛拭試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所有體檢項目。
體檢結果符合出具健康證明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培訓合格後,本人持本人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所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體檢結果不符合出具健康證明條件的,不予出具健康證明。
法律依據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下列相關資料,並承擔檢查費用:
(壹)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種類及接觸人員名單、崗位(或工種)和接觸時間;
(3)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等相關信息。
第十七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在職業健康檢查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包括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書面告知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