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帶來的第壹個啟示是,人類社會在發展,災難也在發展。在中國歷史上,洪水、幹旱和蝗災等自然災害每年只發生壹次。現代中國,不僅自然災害頻發,惡性事故也頻發。現在它開始遭遇重大公共衛生災難、國際恐怖主義災難等等。因此,經濟社會的發展壹方面帶來了社會財富的不斷增加,另壹方面也在積累各種災難和風險。災害嚴重的現實和危害的普遍性表明,災害問題正在走向綜合性、深刻性和全球化。
非典帶來的第二個啟示是,必須用全面發展觀、協調發展觀取代單純的經濟發展觀。初步研究表明,SARS起源於野生動物,對野生動物的消費偏好是餐飲業市場競爭和經濟發展帶來的高消費水平的壹個“結果”。SARS的傳播與發達的交通、商務旅行以及伴隨經濟發展的人員流動的迅速增加密切相關。非典對正常經濟活動的影響,以及各種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清楚地構成了這壹時期的經濟問題;造成了數百人死亡,數千人非典患者,並造成部分人恐慌、精神恐懼等後遺癥,也構成了社會問題。因此,在非典災難之後,人們感到經濟與社會、經濟與自然生態、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變得越來越重要。我們需要樹立壹種新的發展觀,這就是全面發展觀和協調發展觀。
SARS災難的第三個啟示是,壹些現有管理制度的缺陷迫切需要得到補救。比如,醫療衛生系統碎片化不僅給疫情統計和信息傳遞造成障礙,還直接影響公共衛生災害的防控;城鄉戶籍政策分割,相關政策缺失,不利於控制外來務工人員無序流動和疫情進壹步蔓延;壹些缺乏醫療保障的城鄉居民,尤其是貧困人口遭遇非典時的處境揭示,如果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僅個人利益受損,社會整體利益也會受到威脅;等壹下。以上事實足以說明,社會的協調和諧發展需要建立在健全的制度基礎上。
非典帶來的第四個啟示是,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充分顯現。我國早已頒布了《傳染病防治法》,但過去包括《傳染病防治法》在內的很多法律並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以至於非典爆發後很多人呼籲立法,卻不知道這個立法早已在全國範圍內頒布。非典爆發後壹度出現的問題說明,不依法辦事是要付出代價的。非典防控過程中對法律規範的客觀需要已經明確告訴我們,依法治國不是壹句口號,而是壹種理念,是壹種非常具體的實踐。它既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需要和標誌,也是解決現實問題,特別是市場經濟導致利益多元化條件下各種復雜問題的基礎和保障。
非典帶來的第五個啟示是,災難問題的國際化需要用國際手段解決。實踐表明,在應對像非典這樣的國際公共衛生災難時,我們確實需要註意與國際組織的有效合作。這不僅是因為災害是人類社會的同仇敵愾,是人類社會共同應對的需要,也是中國政府在國際社會樹立誠信負責形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