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獲得核準結果:您提交相關資料後會盡快給出核準結果,如果名稱核準,您將獲得《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準備並提交申請材料
4.領取營業執照:材料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營業執照。
2.辦理餐飲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1。租賃合同復印件(自有房產除外)。
2.營業場所的房產證復印件
3.業主身份證復印件
4 .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紙質版
5 .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紙質版
6.個體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家庭企業提供戶口本復印件(父母、兄弟、子女)、結婚證復印件(夫妻)、經營者及合夥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承租人出具的房屋自由使用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 * *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二)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三)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公司登記機關決定核準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第十七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請審批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五)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六)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任職、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九)公司住所證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二十二條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設立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成立。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蓋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