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綺姐姐聽說紀有了女朋友,女兒安有了新媽媽,極其舍不得。誰希望自己的孩子被稱為另壹個母親?因此,我決定不讓紀見到我的女兒,並把她的名字改為羅!
情緒不穩定的虞姬潔身自好,出門在外,再加上曾經患抑郁癥的經歷,使得他的情緒更加不穩定。壹方面是有血緣關系的姐姐,另壹方面是他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法律的天平能平衡嗎?真的很難!如果羅檳選擇為妹妹辯護,似乎有壹定勝算。就像模擬審判的那壹幕,他可以做壹個許願喝酒的視頻。
酒後失態可能對孩子心靈造成傷害,媽媽有必要合理制止!這個視頻絕對是致命壹擊,足以讓我姐贏!
但這真的是我妹妹需要的嗎?小安安需要什麽?好像不確定。當安看到她父親時,她知道這孩子從骨子裏渴望見到她的父親。血親不是壹刀能斷的。但是雙方都不太想傷害對方,感情走到了盡頭。
但畢竟他們玩得很開心,而且安!顯然不是。當羅琦和虞姬壹起觀看女兒的表演時,他們都松了口氣!讓他們放心的不是冰冷的法律,而是溫暖的人情。
最好的公平正義這可能是對當事人最好的公平正義!的確,這個結果無論從利益還是法律規定來說,都不是最公平的,尤其是當羅檳拿出壹段虞姬喝酒的視頻進行模擬審判的時候。作為朋友,他曾經錄制過這樣的視頻。幸好他們是好朋友,否則他覺得有點害怕!
在拿出視頻之前,羅檳有壹張妹妹羅琦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的照片。說實話,羅綺似乎比虞姬更不適合帶孩子。東西拆了,很難說她姐姐羅綺能占多少便宜!
不得不說,羅綺用專業的技術為姐姐贏得了主動權,打消了上訴的念頭。隨後,在荷西的勸說下,戴、李娜和羅檳找到了,見到女兒時,她們都淚流滿面。
法律不僅僅是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不僅僅是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而是盡可能公平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前提是公平,而不是絕對的利益,這個真的很難把握。戴聽了羅綺的話,就勸羅綺,把羅綺托付給男友麥菲。
後來,荷西決定為虞姬做律師,為他爭取監護權,等等。都是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問題,為當事人解決問題,完全不顧對方感受!
尤其是羅綺決定帶女兒出國後,似乎事情已經失控了。打贏壹場官司似乎真的很容易。盡可能抓住別人的缺點或致命傷,公平嗎?這似乎不完全正確。試想壹下,羅綺和虞姬贏了,對彼此都是最大的傷害,尤其是他們的女兒小安,羅檳和虞姬的友誼也走到了盡頭。好像不是所有人都想看。
這個案例真的很有意義。有時候法律只是充當壹把尺子和壹面鏡子。在衡量雙方利益的矛盾時,尺子不需要很精確。只要誤差不是那麽大,就能達到大家都需要的公平正義。法律也是壹面鏡子,透過它妳不僅能看到自己,也能看到對方,所以每個人都需要壹部有溫度有人情味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