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NBA球星收入這麽少,最重要的原因是交稅。這當然不足為奇,尤其是在像美國這樣的重稅國家。根據美國聯邦法律,收入超過43萬美元的美國公民將繳納33%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至少有330萬年薪1000萬的NBA球星要交給國家。
還沒完呢。眾所周知,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每個州的權力都很大,包括不同的州可以根據情況制定州政府稅收。也就是說,NBA球員在繳納聯邦稅之後,還要按照州與州之間的法律繳納州稅。以納稅最多的德州為例。每年在德州打球的球員(馬刺、火箭、獨行俠)都要交9%的州稅。光是稅收就幾乎拿走了NBA球星壹半的收入。
以勇士球星庫裏為例。雖然庫裏簽下了5年2億,年薪4000萬美元的超高合同,但他的年收入還不到2000萬美元,和湖人隊的丹尼·格倫去年的賬面收入差不多。其中占比最大的是聯邦稅1165萬美元和州稅4100萬美元。
除了雜稅,NBA球員每年還要向聯盟繳納信托基金,相當於我們的養老保險,防止球員發家致富後亂花錢,導致破產,退役後無法生活。這筆信托基金每年高達10%,年薪4000萬的庫裏相當於每年給聯盟交400萬美元。
這還不是全部。眾所周知,NBA球員通常都有經紀人或經紀公司,雇傭這些人自然要花錢。以NBA最火的經紀人裏基-保羅為例。他每年都幫老詹處理合同,以及合同年的簽訂。作為回報,他每年從老詹那裏拿2.75%的代理費,相當於老詹3745萬美元的收入,給傅保羅將近200萬。
然後,NBA球星有自己專屬的醫療或保健團隊,幫助球員進行飲食、調理、恢復、訓練等重要工作。這些人每年也給他們將近1%的工資,大概300萬美元。這樣NBA球員的收入就很少了。比如詹姆斯年薪3745萬,收入只有1673萬;哈登381.9萬的薪水還沒過半。
當然,頂級明星的收入我們完全不用擔心。畢竟球場上的合同收入只是他們工資的壹部分。他們更大的收入來源是簽下的球鞋代言合同,場外商業合同等等。而那些年薪不多,拿不到商業合同的球員,就要非常謹慎了。他們中的壹些人在選擇球隊時會加入國家稅收較少的球隊,或者幹脆去海外聯賽踢球避稅。比如當時米羅蒂奇在休賽期被壹支年薪10萬的NBA球隊拒絕,轉而加盟巴薩400萬年。就是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