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工傷鑒定,職工需要到市服務中心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由委員會成員安排鑒定時間和鑒定機構所在地。
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和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在表格上貼上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如有單位負責,按照片並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要提供公司名稱、公司詳細地址、公司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當場通知公司聯系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攜帶鑒定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其中,住院需提供原始病歷(在醫院病案室復印病歷需使用患者身份證,原始病歷需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原始病歷應由鑒定中心保管,重復使用後可再次帶回病案室。非住院者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輔助檢查報告單,保留原件審核復印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並為職工提供工傷鑒定決定和醫療救治的相關資料。
就司法鑒定而言,是指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判斷,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換言之,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或者當事人委托法律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和判斷的活動。
司法鑒定程序的壹般規則
第十壹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壹接受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特性、保存狀況和接收時間。
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樣品和非生物樣品、對照樣品材料以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其他鑒定材料。
第十三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復雜、疑難或者特殊的委托事項,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時間。
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和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範圍,鑒定目的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予以受理。
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經補正後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予以受理。
天通司法鑒定所象山聯絡處
地址:寧波象山縣丹東谷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