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是否會有判刑,要看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的判決,取保候審期滿後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取保候審只是壹種強制措施,和判不判沒有直接關系。因此,取保候審後對行為人的進壹步處理取決於法院審理後的判決結果:
1.如果法院認定行為人沒有犯罪,就不會判刑;
2.如果法院認定行為人有犯罪事實,但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法院會作出定罪和免除刑罰的判決。此時,行為人構成犯罪但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3.如果法院認定行為人有犯罪事實,需要依法懲處,此時法院會給行為人定罪。
如何辦理取保候審:
辦理取保候審主要分為申請、決定、執行三大流程。
1,應用
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2.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權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適用取保候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適用取保候審時,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或者提出擔保人。
3.履行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法定義務和酌定義務。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了相關義務,那麽取保候審決定將被撤銷。
綜上,公安機關在刑事立案後啟動刑事強制措施,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實行取保候審。從程序上看,取保候審是刑事偵查中的壹個環節,犯罪嫌疑人在判刑時需要經過檢察院的起訴和法院的審判。所以取保候審和最終判刑沒有必然聯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