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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葬禮的程序和規則

葬禮流程如下:

壹是根據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遺體以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居民醫療死亡證明》為準,五保戶或家中死亡的老人可憑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到就近醫院換取。非正常死亡或無名屍體,憑縣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

二、聯系殯葬服務點:如家屬前來或來電,請與殯葬服務中心聯系,確定葬禮時間,選擇殯儀館,預訂殯儀車、告別室等事宜。

3.接送遺體:辦理喪事當天,按約定時間地點等候殯儀車,死亡證明隨身攜帶。

第四,在殯儀館:舉行告別儀式,火化遺體,挑選骨灰盒,最後支付喪葬費。如果當天取骨灰,需要提前聲明。包括:骨灰堂、壁葬、骨灰深埋、骨灰林、墓地、骨灰撒海。

喪葬禮儀是各民族傳承下來的壹種特殊文化,不同地區之間差距很大,即使是陽光相隔幾十裏的村落,有些言論和做法也不盡相同。如何處理死人?主要包括葬、喪、喪等。除了近代才出現的非宗教葬禮,各種喪葬儀式都與宗教觀念有關。

法律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殯葬工作規劃和殯葬需求,提出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的數量和布局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八條殯儀館、火葬場的建設,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殯葬服務站和骨灰堂的建設,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公墓的建設,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利用外資建設殯葬設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審批。

農村村民建立公益性公墓,經鄉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第九條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建殯葬設施。

農村公益性公墓不得為村民以外的人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恢復宗族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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