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國《森林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農村居民在家門前、自留地後和自留山上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己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也就是說,農民在房前屋後種植的樹木,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所有,他人不得非法侵犯。誰隨意砍伐,就構成損壞公私財物罪或破壞生產罪。
但對於房前屋後植樹,要符合農村的規定和基本習俗。因為農戶房前屋後的土地屬於宅基地使用權範圍之外的集體零星土地,因為村集體不能使用,按照慣例,本著方便村民生活的原則,村民根據自己建築物的位置使用,使用原則是不影響相鄰權和正常交通。
不能為了爭奪地盤,把本該作為街道的土地占為己有。因此,農民應以不影響交通和鄰裏關系為原則,在自家房前屋後植樹。如果違反了這個原則,就是非法占用土地,不受法律保護。
只要不影響交通和鄰裏關系,農村農民在自家房前屋後種植的樹木歸農民自己所有,村集體無權沒收或砍伐,農民可以隨意砍伐,不受“采伐許可證”的限制。
因為森林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照許可證的規定采伐;農村居民砍伐自家房前屋後的自留地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也就是說,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習慣和民俗,在房前屋後種植零星樹木,也可以種植小菜園,但不能影響其他居民的生活。
註意事項:
農民將根據場地條件和農民的意願,在自己的院子裏種花、種草、種樹,包括房前屋後的空地。0.5畝以下庭院原則上應種植3至5棵樹;0.5畝以上1畝以下的庭院應種植6至8株;1畝庭院應種植10株以上樹木,同時點綴花草灌木。如果是村委會大院,壹定要種滿,種嚴,不讓黃土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