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分配標準要以當地拆遷政策為準。當事人對拆遷補償有異議的,可以與當地拆遷管理部門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請第三方調解或起訴。
擴展數據:
從“拆遷”到“搬遷”:折射法治理念的進步:
官方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在名稱和內容上都有較大變化。根據征求意見稿的規定,政府只有出於七種“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房屋;只有經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危房才能重建。
“這個征求意見稿的名字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雖然只是壹個名字,但是隨著名字的變化,它的內部系統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王西欣對征求意見稿給予了高度評價。
王西欣認為,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強調“管理”,新名稱從單向管理上體現了對公民私有財產權的尊重和保護。而且征求意見稿中放棄了“拆遷”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搬遷”,從“拆遷”到“搬家”的變化也體現了壹種法治理念的進步。
“拆遷這個概念在法律上其實是壹個非常不恰當的概念,因為拆遷只是壹種行為。而且這種觀念在過去十年裏帶來了很多問題,造成了壹種不好的社會和心理暗示。”王西欣說。
王西欣認為,征求意見稿不僅在理念上,而且在制度規定上都有很大進步。
“目前商業利益導致的拆遷占大多數,但都披著公共利益的外衣。從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中可以看出,今後政府對房屋的征收和補償將只適用於公共利益的需要,什麽是公共利益也已經有了比較現實合理的界定。”王西欣說。
此外,在征收程序上,征求意見稿也註重程序公正。通過盡可能的公開,專家建議、公眾參與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機制,以及內部的層級審查和司法監督,使程序和決定更加民主合理,當事人的權利得到更好的保護和救濟。
參考資料:
拆遷房-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