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何寫行業的具體特點
(壹)確立公司競爭優勢:審視公司自身實力。
1,財務狀況。
2.人力資源。
3.資產。
4.管理水平。
5.技術層面。
6.融資和債務能力。
7.防範風險的能力。
8.獲取市場信息的能力(捕捉商機的能力)。
9.持續、健康、安全發展的能力。
10,得到政府和人民支持的能力。
(二)評估公司的經營狀況。
1,產品和服務。
2.目標客戶(高、中、低端)。
3.市場份額。
4.商業地點。5.銷售渠道。6.供應商。7.價格。
8.品牌。
9.社會地位(知名度、信譽度、美譽度)。
10,戰略戰術。
(3)分析比較主要競爭對手的價值(優劣勢)。由此,我們可以得出與眾不同的核心競爭優勢。
法律依據:
《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工業、交通運輸、建築、商業、外貿、餐飲、服務業、旅遊業、手工業、修理業中的下列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工商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
(壹)國有工商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營和其他工商企業;
(3)合資或聯營工商企業;
(四)鐵路、民航、郵電部門和其他公用事業所屬的工商企業。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登記的其他工商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法人登記:
(壹)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3)合資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5)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第三條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不得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