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危房的補償方式有兩種:貨幣補償和產業置換。貨幣補償根據房屋的區位、面積、人口確定壹定的補償金額,工業置換則補償同等價值的其他房屋。
其他壹般縣(市、區),省級人均補助2000元,由各地根據改造情況統籌安排。除省級補貼外,其余補貼由市縣承擔。市縣財政應當將市縣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1.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壹)申請拆遷單位委托的拆遷單位、拆遷評估機構和房屋拆遷單位的相關資質(或資格)證明和委托合同;
(二)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的調查清單,以及補償安置費用;
(三)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安置用房的落實情況及相關證明;
(四)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最小住宅設計面積的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方案;
(五)計劃實施搬遷的時間、步驟和措施;
(六)文明拆除、安全拆除責任和安全措施,拆除現場防治揚塵汙染和垃圾清運方案;
(七)與被拆遷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的協調方案;
(八)其他特殊情況和措施。
2.農村房屋拆遷和城市房屋拆遷有什麽區別?
農村房屋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的主要區別在於:
1,法律依據不同。農村房屋拆遷壹般按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規執行;城市房屋拆遷壹般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
2.賠償標準不壹樣。農村房屋拆遷壹般只補償重置成本,標準較低;城市房屋拆遷壹般按市場評估價補償。
3.拆遷程序不壹樣。農村房屋拆遷壹般由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進行;城市房屋拆遷壹般由政府委托的拆遷公司進行。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收土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被撤銷,建制未撤銷,但不符合異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調換與貨幣補償等值的產權房。其具體計算為(被拆房屋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基準價格+價格補貼)×被拆房屋建築面積;
(2)土地被征收的村或村民小組建制未撤銷,且建房條件容易改變的,被拆遷人可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住區內的宅基地上申請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房屋單價合並成新十價補貼)×被拆房屋建築面積;拆遷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43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組織和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保障其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和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征收個人房屋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或者拖欠征收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