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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入室盜竊的定罪標準

非法侵入的定罪標準如下:

(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經房主告知不準離開,尚不構成犯罪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構成犯罪的: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壹,破門而入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客觀上表現為實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眾議院議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依據。“侵入”主要是指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和允許,進入他人房屋,不顧權利人的反對和勸阻,強行進入他人房屋。侵入的方式多種多樣,如破門而入、破窗而入、強行入室等。

2.主觀上,本罪是故意。行為人明知是非法侵入或者不退出,違背權利人的意思表示,或者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主動侵入或者被動不退出的,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錯誤進入他人住宅,發現後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不得不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比如發生火災時,家裏沒有人,無法取得同意,消防員破門而入屬於法律上的緊急情況;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4.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負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二、破門而入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1.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闖入患者家中,損毀、移動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還死纏爛打,引發騷亂,嚴重影響患者正常生活。公民的住宅也受法律保護,任何人、機關和組織不得非法闖入病人的住宅。

三、非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經詢問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闖入他人住宅,損毀、汙損或者移動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死纏爛打,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4.非法強行侵入、封閉他人房屋,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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