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查取證,受委托從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機動車登記、公司工商登記等與工傷事故處理相關的政府檔案,收費標準為1000至5000元每項;
2、法律咨詢,工傷法律咨詢費每次300元至500元;
3、書寫法律文書,書寫工傷賠償協議收費1500-3000元;寫工傷賠償起訴書收費1500-3000元;
4.代理工傷訴訟:收費標準為訴訟金額的8%至12%,但最低收費標準為每件不低於6000元;
5.代理工傷勞動仲裁,不涉及財物的每件3000元:涉及財物的按仲裁金額的8%至12%收取,但每件最低收費不低於6000元;
6.代理工傷調解的,代理費按最終工傷調解協議約定的賠償金額的8%至12%收取,但每件最低收費不低於6000元。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第六條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第七條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會。第八條政府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行業的長遠發展,通過補償律師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加上合理利潤和法定稅費等方式確定收費標準。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