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挪用5萬多救災款在法律上應該怎麽處理?

挪用5萬多救災款在法律上應該怎麽處理?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三條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六條規定,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的款物,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挪用特定款物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

(二)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多次挪用特定款物,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困難的;

(四)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五)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他情形。

挪用特定款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應予立案。這裏的具體款物主要是指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

所謂“救災款物”,是指國家撥給遭受自然災害地區的專項資金和物資;所謂“扶貧資金和物資”,是指用於扶貧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所謂“應急資金和物資”,是指國家為救助自然災害造成的險情而撥付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所謂“防洪資金和物資”,是指國家撥付的用於防洪和防洪潮的專項資金和物資;所謂“優撫款物”,是指國家撥付的用於優撫對象優待和撫恤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所謂“救災款物”,是指國家用於社會救濟和自然災害救助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所謂“移民款物”,是指國家撥付的用於移民安置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所謂挪用,是指未經合法批準,擅自轉移和使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等救災款物,改變特定款物既定的規定用途。

行為人挪用上述特定款物共計5000元以上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這裏的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行為人挪用特定的資金、物資直接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價值減少。

“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困難的”,應予立案。這裏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是指接近本罪立案標準的第壹、第二種情況,達到了數額的80%以上,即特定款物價值在四千元以上,或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四萬元以上,同時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困難的,公安機關也應當立案偵查。

挪用援外資金和物資,給國家聲譽造成嚴重損害的,公安機關也應當立案偵查。

  • 上一篇:36%的年化率合理合法嗎?
  • 下一篇:皮膚的解釋皮膚的解釋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