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女性範圍的界定主要以年齡為標準,參考女性的生活狀況。在刑事領域,年滿14周歲的女性應稱為女性。在民事領域,年滿16周歲且已參加工作的女性可稱為女性,尚未參加工作且在學校學習的女性也可稱為18周歲的女性。
刑法對女性的定義是明確的,即年滿14周歲的女性。在刑法中,婦女和幼女、婦女和兒童是兩組互不重疊的範疇。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中,婦女被定義為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十四周歲以上的屬於婦女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強奸幼女罪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在官方字典中,女性被定義為成年女性。不僅僅指已婚女性。司法解釋中,14以上女性定義為女性,14以下男女定義為子女。《說文》記載“當妳是女人,妳就應該是女人。”女是指未婚女性。女人是指已婚的女人,所以女人壹般是指女人。
《禮記·曲禮下》:“哀不可談喜,祭不可談兇,庭不可談女。”《史記·項羽本紀》:“(沛公)今入關,財物無取,女子幸。這不是壹個小野心。”
唐杜甫三絕句之三:“漢水之上,女子多在官軍中。”王銘多《兵部尚書節》:“夫人命婦人為城煮飯,以保滿城。妳不倒,就壹定能幫到妳老婆。”?
潘慶榮弼《景帝歲時六月六日吉聲》:“許多女子天天洗頭,是說洗澡不膩不臟。”孫犁的第壹個故事《暴風雨》:“在大堤拐角處的壹棵大榆樹下,有兩個年輕的女人面對著紡紗線。”
根據憲法確定的原則,新中國先後頒布了婚姻法、選舉法、繼承法、民法、刑法等十余部基本法律。國務院及其部委頒布了40多種行政法規和規章,地方政府制定了80多種地方性法規,都明確規定了保護婦女權益的條款。中國法律中沒有歧視婦女的條款。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婦女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