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收到了兩個快遞包裹,但這段時間沒有網購。當她打開包裹看到裏面的東西時,陳女士驚呆了。這兩個包裹是“壽貓”和“元寶”。
李女士說,這已經不是她第壹次收到殯葬用品了,之前也收到過死者的繡花鞋。
原來,李女士曾經在網上買過壹件衣服。裙子質量有問題,售後無法妥善解決。她給了對方壹個差評。
隨後,商家不斷電話短信轟炸,嚴重影響了李女士的日常生活。
繼續領取喪葬用品的李女士說,這些騷擾嚴重影響了她的日常生活,精神狀態也深受影響,受到重大打擊。
於是,李女士選擇了報警。但報警後,賣家還是很囂張,認為警察是冒充李女士家人,沒有停止騷擾李女士。
警方確認騷擾者為賣家,根據現有法律,賣家因尋釁滋事罪被警方行政拘留。
這個案子是實際案例,情況不壹樣。此處添加和刪除僅供法律討論。
本案中,賣方涉嫌尋釁滋事。
尋釁滋事罪是什麽?尋釁滋事罪是指任意尋釁滋事,毆打、騷擾他人,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制造事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本案中,商家(或第三方)多次郵寄喪葬用品,對壹名女子來說相當具有恐嚇性,這種行為已經導致該女子精神崩潰。
賣家不顧警方警告繼續該行為,完全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商家(或第三方)多次向女性郵寄喪葬物品的行為,應定性為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現在,妳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