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占用、毀壞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五畝以上的;
2、非法占用和毀壞其他林地數量達到十畝以上的;
3.非法占用、毀壞本條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林地,數量分別達到相應數量標準50%以上的;
4.非法占用、毀壞本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林地,其中壹項數量達到相應數量標準50%以上,兩項數量總和達到規定數量標準的;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林木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破壞林地罪的處罰標準: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改變所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綜上所述,破壞林地的行為涉及到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等諸多方面,根據不同的情況,刑事立案的標準也會有所不同。如果遇到相關問題,建議及時咨詢相關部門或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明知是非法采伐的林木而非法收購或者運輸,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