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侵權,只要不發表。
3.只要侵犯版權的行為持續存在,就沒有限制。在瞬時侵權(罕見)的情況下,時效期限為2年。
4.這並不違法。因為自己權利的行使壹定不能影響他人的利益,否則就是權利的濫用。只要妳不發表,不交給照片以外的人,不賣給照片以外的人,就不侵權。
5.不會的,中國的知識產權在法律層面是很強的(現實中無所謂),可以無限追究。
6.可以依照《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關於合理使用的規定使用該音樂:“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作品,但應當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壹)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作品或者說明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上不可避免地復制、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有關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文章,但作者聲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翻譯或者復制已經發表的少量用於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學研究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七)國家機關在執行公務的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了顯示或者保存版本,復制圖書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不向公眾收取費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戶外公共場所設置或者展示的藝術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壹)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用漢語寫成少數民族文字在中國出版的作品;(十二)已發表的作品以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權利的限制。"
7.要看妳的店在經營什麽,對方在拍什麽。比如妳是照相館,他在妳那裏拍照多拍自己的照片不違法。妳不能銷毀照片。如果他拍了妳的室內裝修,妳可以讓他毀了它。
8.侵犯他人肖像權!隱私不好說。如果是不為大家所知的個人秘密,就是侵犯隱私。比如有人臉上有個不顯眼的疤,可以用發簾擋住。妳故意放大這個特征,暴露給不特定的人,會侵犯他的隱私。在中國,是以侵犯名譽權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