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公民信息的采集和歸檔。
DNA測試可以作為識別罪犯的有效方法。首先,血液被輸入信息庫。
然後進行DNA比對,通過信息庫和現場痕跡的驗證,進行DNA檢測確定嫌疑人。
DNA檢驗報告是刑事訴訟中作為鑒定結論的法定證據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三十條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情或者生理狀況,可以對人進行檢查,提取指紋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檢材。
犯罪嫌疑人拒絕檢查的,偵查人員認為必要時,可以強制檢查。
女性的身體檢查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或者醫生進行。
擴展數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采血、口供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或者超出批準的經營範圍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壹款規定的“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
第六條采集、供應血液或者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生產、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未按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反其他操作規程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致使獻血者、供血漿者和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體或者其他血源性致病微生物的;
(二)造成獻血者、供血漿者和受血者嚴重貧血、造血功能障礙或者其他器官、組織損害導致功能障礙等嚴重身體傷害的;
(三)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其他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