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妳認為誰應該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新《旅遊法》第八十條規定:“旅遊經營者應當就旅遊活動中的壹些事項,以明示方式事先向旅遊者作出說明或者警示。”本案中,景區明知冰洞路滑會對旅客造成傷害,已設置提示牌,但未放置在顯眼位置;另外,其提示過於模糊不清,沒有提供具體的防止危害的方法,景區應負主要責任。但由於李主觀上對冰洞的危險性認識不足,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十壹國慶期間,小李等5名大學生壹起去某公園遊玩。因為他們不是在水邊長大的,所以對美麗的湖泊特別感興趣,於是他們買了壹張通行證,壹起登上了機動遊艇。沒想到,遊艇司機根本沒有駕照,也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技術培訓。當天天氣預報有風,按規定不允許遊船航行。但是為了賺更多的錢,公園老板是幸運的。結果五個人的遊艇行駛到湖中心的時候,刮起了大風。由於駕駛員操作不當,與另壹艘機動遊艇相撞,小李等5人全部落水。會遊泳的司機活了下來,而由於小李等5人不會遊泳,園區沒有救援隊,全部溺水身亡。
本案中,公園所有人有哪些行為違反了《旅遊法》?
新《旅遊法》第七十九條明確規定,“旅遊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安全防護制度和應急預案。”本案中,公園所有人由於缺乏安全意識,沒有必要的安全救助人員和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拒不執行上級部門的規定,雇傭無證遊艇駕駛員,造成5人死亡。因此,公園所有者必須承擔責任,並賠償所有經濟損失。
3.三名遊客隨旅行社在上海旅遊期間,導遊不僅減少了正規景點的遊玩時間,增加了購物點,還擅自增加了自費遊覽項目。因為3名遊客沒有參加自費旅遊,所以在行程中被要求下車。
通過新《旅遊法》怎麽看待這個案例?
《新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指定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購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有償旅遊項目。導遊服務費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同時明確,包價旅遊合同的內容必須包括旅遊行程、觀光娛樂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安排、旅遊費用及其支付等。旅行社不得在包價旅遊合同之外另行安排費用或者另行收費。旅行社違反規定安排旅遊者在指定地點購物,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安排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初犯者予以停業整頓;再次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相關人員導遊證、導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