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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能定位手機嗎?

法律分析:

從技術上看,公安機關可以通過GPS追蹤手機進行定位。但從實用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調查費用昂貴,需要高端設備。壹般地方公安局沒有這樣的設備設施,壹般案件不會采用這樣的偵查手段。公安機關可以借助移動運營網絡基站定位犯罪嫌疑人。必要時,公安機關在獲得批準後,可以借助移動運營網絡基站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定位。基站定位就是通過測量基站和手機之間的距離來確定手機的位置。精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基站的分布和覆蓋區域的大小,誤差會超過壹公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八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公共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走,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訊問、檢查;經過質證和檢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帶至公安機關進壹步質證:

(壹)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當場有犯罪嫌疑的;

(三)有身份不明的嫌疑人;

(4)攜帶的物品可能是贓物。

從被訊問人被帶到公安機關時起,拘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48小時,並保存訊問筆錄。經批準繼續質證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所在單位。不批準繼續訊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訊問人。

繼續訊問後,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對被訊問人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決定;如果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上述決定,應立即釋放被訊問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one hundred and fifty條公安機關立案後,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程序,可以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采取技術偵查措施。人民檢察院立案後,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程序,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按照規定移交有關機關執行。追捕在逃的被通緝或者被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批準,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

衍生問題:

手機定位是取保候審嗎?

1.取保候審期間不會定位手機。手機定位是壹種技術偵查措施,只有在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後,才能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使用。但是,被取保候審的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也必須遵守規定,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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