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在歷史上壹直名聲不好,但到了現代,有人翻案,認為潘金蓮應該有權離開醜陋無能的武大郎去尋找西門慶的真愛。這叫婦女解放,婚姻自由。是當時的社會不公迫使她做出極端行為,主要責任不在潘金蓮。
我們不評論這類觀點的對錯,只推斷這個話題,看看宋代是否有潘金蓮這樣的女子有婚姻自由權。
水滸傳寫的時間大概是元末明初。作者在書中對社會狀況的許多描述都取自他自己的生活環境。但是水滸傳畢竟是以北宋為背景的作品,要看北宋的情況。
在我們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宋代女性的社會地位很低。畢竟,著名的朱成理學是在宋代完成的,而女性纏足禁錮的真相似乎應該在那個時候就已經開始了。
那麽,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宋代女性的社會地位並不低。雖然宋代的貴族女性不如唐代開放自由,但從整個社會來看,宋代女性的社會地位比唐代女性要好,這主要體現在宋代的法律規定上。
在宋代的法律中,女性不僅有學習、生產、生活的自由,還有結婚的自由,可以選擇離婚或再婚。(當然,必須註意的是,女性主動起訴丈夫,即使是對的,也會被判入獄幾年。)
在宋代,婦女離婚和喪偶婦女再嫁是不歧視的。許多名人娶了寡婦,許多名人也選擇了離婚。比如宋代女詞人李清照起訴丈夫,選擇離婚。
宋朝是“小政府大社會”的結構,基本上把基層的人都下放了,即使只有地主階級才能享有這種權力。
另外,大家熟悉的朱成理學的理論和習俗,三綱五常,女性的追隨,雖然始於宋代,但並沒有形成當時社會的主流,對當時的影響也不算太大。我們很多人“印象深刻”的是,宋代女性受封建禮教的束縛。
所以,如果宋朝有潘金蓮這樣的人物,那麽她也有選擇離婚再婚的權利。她不需要偷偷勾搭西門慶,也可以離婚嫁到西門家。按照宋朝的法律,武大郎甚至想把潘金蓮的嫁妝還給她。
不知道《水滸傳》中對女性刻骨銘心的仇恨是因為當時的社會認知,還是作者自身的不幸。總之,小說把潘金蓮塑造成壹個蕩婦是為了反映當時的社會不公和宋武的英雄性格。但從真實的歷史來看,潘金蓮在宋朝的社會背景上是有壹些漏洞的,這是壹個小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