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3.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
4.其他費用也是自己的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警:
(壹)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涉嫌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的;
(三)駕駛人涉嫌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6)壹方當事人離開現場;
(7)有證據表明事故是由壹方故意造成的。
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駕駛員必須立即組織車內人員撤離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如果駕駛員已經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傷亡,不能移動,車上其他人員應自行組織疏散。第十八條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未報警,事故現場消除後,當事人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記錄內容,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核實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制作《受理案件登記表》;經核實無法證明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