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平等權表達了壹種原則和信念。它否定強調不同個體的社會現象和制度,把社會階級的存在作為社會正義的基礎,根據每個人的身份或社會地位不同地分配權利和義務,嚴格限制多數人的自由,對少數人的自由給予特殊保護。與公民的其他權利相比,平等權的特殊性在於它所強調的平等待遇原則滲透在個人與群體之間,或者公民與他人之間的各種合法權利的享有之中。中國民法中的公平原則,繼承權男女平等的規定,刑法中關於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的規定,以及對執法公正和司法公正的要求,都體現了這種平等對待的原則和信念。
第三,平等權表達了權利主體在法律限定的範圍內的平等。範圍的有限性決定了這種平等是絕對性和相對性的統壹。絕對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壹,權利主體享有和實施權利的可能性是絕對的——只要是法律規定的權利,所有符合權利要求的主體,無論他是否已經擁有實現權利的資源,或者是否準備實現權利,都享有法律權利,並具有將其變為現實的可能性;第二,壹般基本權利的享有是絕對的——對於那些在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都不可剝奪的權利,如尊嚴權、人格權、精神自由權等,權利主體之間是無條件絕對平等的。即使在十惡不赦的罪犯被執行死刑之前,他的尊嚴、人格和精神自由也和其他公民壹樣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民法》第四條:所有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民法》第14條規定,所有自然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
《民法》第113條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同樣受法律保護。